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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 来电咨询 刘强律师供应

上传时间:2021-06-05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企业律师。(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企业律师。(二)公司合并、分立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企业律师。(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企业律师。(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企业律师。(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企业律师,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律师。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律师。正义使者,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黑暗明灯。——刘强律师。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企业律师。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企业律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企业律师。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批准。企业律师。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的规定确定。企业律师。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法制在我心,护权伴我行。——刘强律师。

一百零三条,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企业律师。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企业律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企业律师。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企业律师。一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企业律师。

第七十八条发起人的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企业律师。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的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企业律师。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律师。第八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企业律师。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企业律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企业律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常念忠于职守,不敢忘记重托。——刘强律师。

第五十六条,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企业律师。第五十七条,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节、第二节的规定。企业律师。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律师。第五十八条,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律师。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用法维护权益,用心化解纠纷。——刘强律师。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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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企业律师。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企业律师。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企业律师。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企业律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企业律师。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太原资历深的企业律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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